曝光这件事恩施州处罚5人!
近日,恩施州安委会办公室和消安委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和法规,在全州集中开展
此次行动持续到8月31日,重点整治电气焊作业中,容易引发火灾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电气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动火施工无审批,违规使用明火;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对存在以上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依法给予拘留、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并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曝光。对导致非常严重后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月26日,巴东县超越广告公司做广告牌焊接作业时,实施工程人员史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未采取对应消防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史某某被依法处罚款200元整。
6月23日,鹤峰县容美广场综合办公楼在进行中央空调改造施工中,实施工程人员李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未办理使用明火作业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李某被依法处罚款500元整。
6月19日,宣恩县锦江都城酒店在餐厅装修施工中,实施工程人员胡某某在未办理使用明火作业审批手续,且未采取对应消防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违规使用乙炔氧气进行焊割作业。胡某某被依法处罚款500元整。
6月16日,恩施爱尔眼科医院在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施工中,实施工程人员杨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未办理使用明火作业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该改造项目承接人张某在明知杨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仍要求杨某某违规开展电焊作业。杨某某、张某被依法各处罚款500元整。
6月5日,来凤县中医医院在住院部改造装修施工中,实施工程人员张某某、徐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张某某、徐某某被依法各处罚款200元整。
6月5日,恩施市金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外墙改造施工中,实施工程人员杨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罐、氧气罐、割枪等工具点火切割金属管道。施工现场负责人谭某某在明知杨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仍要求杨某某点火进行氧割作业。杨某某、谭某某被依法各处罚款200元整。
5月2日,咸丰县高乐山镇东升五期居住小区在进行燃气管道改造中,实施工程人员曹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违规进行电焊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钱某某在明知曹某某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仍安排曹某某进行电焊作业。曹某某、钱某某被依法各处罚款500元整。